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

從含蓄到多彩的泳裝新元素

從含蓄到多彩的泳裝新元素
19世紀,女性入水必須穿泳裝長袖、全羊毛或絨布,以免暴露身體。雖然女性尋求遊泳的自由被慢慢接受,但她們穿的服飾如此沈重,尤其被水浸濕後,遊泳變得更加困難。因此那時女性溺水死亡非常普遍。

  1904年6月24日,美國的“斯洛克姆將軍”號遊船失事,造成近千人死亡,大多數是婦女和兒童。這客觀上成爲第一套符合道德標准的女性泳裝誕生的催化劑。

爲了吸取“斯洛克姆”悲劇的教訓,澳大利亞遊泳選手安妮特·凱勒曼發明了全身緊身的彈力連體泳裝,但她在1907年在波士頓穿這件泳裝出現在公衆場合時卻遭到了拘捕,理由是她敗壞了風俗。

  1912年,女子遊泳進入奧運會,雖然泳裝露出了小腿和雙臂,但女選手在入水前必須穿長袍,出水後必須立即離開。從上世紀20年代開始,泳裝開始考慮實用性。貼身的針織高腰泳裝成爲男士泳裝的主流趨勢;女性泳裝的腿部也被縮短。

材料方面,輕薄的尼龍取代絲綢和羊毛織物,成爲泳裝的主打材料。

  隨後的幾十年,泳裝進入快速發展階段,各種新元素被添加到泳裝中。

1964年,國際泳聯允許了泳裝的不同顔色,使泳裝從此變得更時尚。從上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,泳裝變得更加迷你,尼龍彈性纖維(萊卡)成爲革命性的新面料被使用到了泳裝上。王衛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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